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食用菌菌棒定购合同

北京市食用菌菌棒定购合同


  BF—— 2006—— 0124                          合同编号:

  定购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食用菌菌棒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菌棒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

  ┌──────────┬──────┬──────┬──────┬────────┐
  │    品 种    │  干料重  │ 数量(棒)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菌棒生产及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制作菌棒。生产用母种由:□甲方提供 □在甲方指定的科研所购买(配方表附后)。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规程附后)进行菌棒制作,菌棒干料中允许有   %的误差。

  3、菌棒验收出库标准:                  。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菌棒达到出库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交货验收,交货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

  四、甲方需要更改菌种或数量的,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