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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招议标项目合同书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招议标项目合同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乙方:                (项目承担单位)

  鉴于:
  1、乙方向信息产业部申请承担     项目的执行;
  2、财政部(文号:   )、信息产业部(文号:   )已批准支持乙方承担项目的执行;
  3、信息产业部已授权甲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事宜,并与乙方签订本项目合同;
  4、甲、乙双方同意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甲方因乙方承担     项目的执行而给予乙方总额为   万元的资助。

  第二条 资助的实施
  1、 甲方在乙方保证完整、正确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的情况下给与乙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资助;
  2、 按信息产业部批复金额,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视乙方配套资金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拨款时间及金额;
  4、 甲方资助资金按以下开支范围列支。

  ┌───┬─────────────────┬────────────────────┐
  │   │       支出项目       │         金额         │
  ├───┼─────────────────┼────────────────────┤
  │   │合计               │                    │
  ├───┼─────────────────┼────────────────────┤
  │1   │设备、仪器、软件购置       │                    │
  ├───┼─────────────────┼────────────────────┤
  │2   │原材料              │                    │
  ├───┼─────────────────┼────────────────────┤
  │3   │燃料动力             │                    │
  ├───┼─────────────────┼────────────────────┤
  │4   │资料、印刷            │                    │
  ├───┼─────────────────┼────────────────────┤
  │5   │租赁               │                    │
  ├───┼─────────────────┼────────────────────┤
  │6   │鉴定、验收            │                    │
  ├───┼─────────────────┼────────────────────┤
  │7   │财务费用(贴息项目填写)     │                    │
  ├───┼─────────────────┼────────────────────┤
  │8   │人力费用             │                    │
  ├───┼─────────────────┼────────────────────┤
  │9   │调研费用             │                    │
  ├───┼─────────────────┼────────────────────┤
  │10  │                 │                    │
  ├───┼─────────────────┼────────────────────┤
  │11  │                 │                    │
  ├───┼─────────────────┼────────────────────┤
  │12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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