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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黑龙江省建设厅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一年十二月四日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其中含
  商服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住宅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管线名称:            长 度:
  1.4其 它: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

  2.7任务完成日期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01]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  %,即(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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