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服装定作(买卖)合同
定作人(买方):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人(卖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定作(乙方供料)或购买乙方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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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长 │ │ 裤长 │ │ 服装名称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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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腰 │ │ 裙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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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腰 │ │ 腰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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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腰 │ │ 开档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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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胸 │ │ 下档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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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背 │ │ 中档 │ │ 来料名称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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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宽 │ │ 裤角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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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肩 │ │ 膝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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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袖长 │ │ 腿肚 │ │ 布样或式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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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袖口 │ │ 臀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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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大 │ │ 领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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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大 │ │ 台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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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腰积 │ │ 下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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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腰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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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取衣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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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订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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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欠余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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