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示范文本(2003版)

上海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示范文本(2003版)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03年11月印制

  使用说明

  本《示范文本》供与软件开发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
  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广工作由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具体承担,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协助处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法律事务。

  目 录

  一、定义

  二、开发软件描述

  三、软件开发

  四、项目变更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六、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七、维护和培训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九、保证与免责

  十、保密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二、综合条款

  十三、争议解决

  十四、通知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十六、信用
  补充条款
  附件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        (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