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
(编号:)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年月日,取得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 ,土地为,房屋用途为,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物包括: ,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 ;
6、 ;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 搬迁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