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室内装饰设计合同(草案)
汕头市装饰协会编印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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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张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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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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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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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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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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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 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 %,计 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 %,计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