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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室内装饰设计合同(草案)

汕头市室内装饰设计合同(草案)


汕头市装饰协会编印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
  │   文件名称   │ 张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        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    %,计    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    %,计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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