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经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通知书》后,若______方未按本合同补充条 款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应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若一方逾期交出空房、办理验收交割和户籍转移,每逾期一天,逾期方应按该住房成交价格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 款原则的基础上,可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 款。双方订立的补充条 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 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内部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均与另一方无关。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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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一、住房之间交换差价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的约定
二、原住房的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结算的约定
三、其它事项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