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2004年版)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2004年10月印制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3.1 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3.2 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 元。
  3.4 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  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