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一九九五年四月五日
┌──────────────────────────────────┐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
│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
│住│小区楼│
│宅│区(县)街号房号│
│座│胡同│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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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楼间│
│宅│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
│状││
│况│平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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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期││
├─┼────────────────────────────────┤
│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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