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示范文本(A类)(官方征求意见稿)
合同编号: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 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 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 万元,车辆购置日期 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 元;
客运附加费 元;
营业税 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 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 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