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纪人 执业经纪人证书号 □□□□□□□□□
执业经纪人身份证号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四)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 沪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 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年 月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 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保管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20%)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3.交由丙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丙方指定地点 ,并由丙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三)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 方(做好签收手续),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同时, 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