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可抗力
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任何一方欲改变通讯地址,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十三、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按( )方式解决:
1.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 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
2.2 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 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4、本合同一式 份,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署人: 签署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以下附件内容仅供参考,由各方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选用:
附件1、 补充条款
附件2、 软件系统
软件系统:模块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备注
交付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