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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
  │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
  ├─────────┼────────────┼──────────┼───────┤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
  │可        │            │          │除      │
  ├─────────┼────────────┼──────────┼───────┤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      元│
  ├─────────┼────────────┼──────────┼───────┤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35%         │      元│
  │         │验收          │          │       │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      元│
  ├─────────┼────────────┼──────────┼───────┤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      元│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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