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认证服务合同

  1.2拟认证范围:

  1.3审核区域与范围

  1.4其它特殊要求

  2 时间
  □双方初步约定正式认证审核时间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双方确定的审核计划为准);
  □需预审核,预审时间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
  甲方获得认证证书后,在证书有效期内,依据认证方案的规定,乙方对甲方进行认证监督,监督审核具体时间双方商定。

  3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遵守国务院《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行政规章制度的规定。
  3.1甲方义务:
  1. 向乙方提供管理手册及其它认证所需要的文件。
  2. 为现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通讯、审核期间办公场所及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3. 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
  4. 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5. 在证书有效期内,管理体系变化及联系人、通讯方式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 接受乙方的认证监督,出现认证方案规定的重大问题及时通告乙方,并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停止有关认证内容的广告和宣传。
  7. 希望注销认证证书时,书面通知乙方,将证书(包括副本)交还乙方,办理注销手续。
  8.证书被撤消后,停止使用并向乙方交还证书。

  3.2乙方义务:
  1. 根据认证方案在委托的认证范围内公正、客观、科学地开展认证活动。
  2. 派遣适宜的审核人员,并征得甲方同意。
  3. 通过审核、检验证明满足认证要求后,颁发认证证书/允许使用方圆认证标志。
  4. 认证要求发生更改时,书面通知甲方。
  5. 做出暂停、撤消认证证书的决定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说明理由。

  4 双方权利
  4.1甲方权利
  1. 有权宣传获准认证的事实。
  2. 享有由于获准认证以及使用认证标志取得的经济利益。
  3. 甲方对乙方关于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决定有权提出申诉,有权对不规范的认证行为提出投诉。
  4.2乙方权利
  1. 通过审核、检验证明不满足认证要求的,有权不颁发认证证书/不允许使用方圆认证标志,但收取已经发生的认证活动费用。
  2. 如甲方管理体系、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或异常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监督审核频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