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虚机分销见习合作伙伴合同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网址:
开户行: 账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 真:
联 系 人:网 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会员号: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为___科技有限公司 域名虚机分销见习合作作伙伴资格,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乙方可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乙方成为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甲方的合作伙伴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尤其是身份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对提出合作伙伴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合作伙伴资格。但甲方对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不保证乙方身份的真实性。由于乙方身份不真实所产生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尤其是对第三人的责任。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乙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乙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3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乙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作伙伴制度和合作伙伴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合作伙伴制度和合作伙伴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2.5 甲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乙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账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