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商户网上银行(网关支付)服务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签订于____。
甲方:______市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的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
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通过甲方的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代理支付。
1.2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服务(支持SSL合同)。
1.3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
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二、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网上银行支付网关接入费: 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商户。
维护服务年费: 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甲方在收取接入费及维护服务年费后应立即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安排上线。
2.2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____ %,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3 保证金:为确保网上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7个法定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清算所有费用和款项,对尚未收取的费用和款项由保证金补足。若保证金不足以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若保证金在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后尚有剩余的,则剩余保证金返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