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租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_________花卉有限公司
为了美化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植物供甲方用于______等地点的绿化装饰,月租摆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月,结算方式:______,其中:
规 格 数量(盆) 租金(元/天) 月租金(元/月) 备注
特大型盆栽
大型盆栽
中型盆栽
小型盆栽
特殊盆栽
其 它
合计:
二、租摆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年。
三、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盆花定期的更换、清洁、日常水肥养护,并确保盆花长势健康;如因自然因素造成植株叶色枯黄、萎缩等情况出现,乙方应及时更换并加强管理,并保持较好的观赏效果。
四、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管理上的方便条件,并保证植物的不丢失、不损坏,否则应赔偿给乙方(赔偿金额为该植株月租摆管理费用的四倍),但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花卉只能在上述指定的范围内摆放,不可做其他用途。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置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搬动更换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植株月租摆管理费用的四倍)。
七、甲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数量,可随时和乙方协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摆价格的单价来计算增加的租摆费用。在花卉摆放好后,立即签订增摆合同。
八、甲方支付给乙方租金必须于收到发票的一周内按时支付,最迟不得超过十天,否则按花卉租摆管理费用的2%追加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