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挥婚介超市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信息资源,为社会各界的单身朋友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内容和需要发布的信息:
2、乙方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a)在媒体和网站发布征婚信息,可以在网站、局域网、图文查阅会员资料。
b) 为甲方客观推荐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好见面事宜。
c) 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第二条 服务承诺
1、甲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可以挑选指定工作人员为其服务。
2、乙方要在收到甲方会员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信息入库,做好会员管理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需要服务内容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信息反馈。
4、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征婚会员的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乙方每个月至少要对甲方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回访两次,并做好回访记录。
6、乙方根据甲方的征婚要求,为甲方推荐入围人选征得双方同意安排见面。
7、乙方为甲方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建议。
8、通知甲方参加婚介超市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甲方撤档终止。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本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200元。特殊服务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甲方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时,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