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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岗位聘任(用)合同书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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