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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

  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性别:
  学校性质:籍贯:年龄:
  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
  单位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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