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退费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子女姓名: )
为减轻乙方经济负担,保证乙方子女在甲方所属___县职业中专学校完成学业,领到毕业证时达到不花一分钱学费送子女读书的目的,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一)乙方子女在入学后系统完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规定的学分后,经乙方及乙方子女本人申请后,由甲方将乙方子女安排到用人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工学交替)。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子女勤工俭学期间月收入根据专业不同分别不低于___和 ___元(含吃住在内)。如低于该标准的,本人申请,甲方重新调整单位。
(三)督促用人单位按月代扣部分工资(扣满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学费为止,剩余部分由乙方子女自行支配),甲方定时凭据到用人单位领取并代家长保管。在乙方子女领到毕业证时,甲方将代扣代保管的钱全部退还给乙方。
(四)如乙方或乙方子女要求把勤工俭学的部分工资直接寄给乙方的,甲方应督促乙方子女按期寄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规定向甲方交纳所有费用。
(二)配合甲方教育子女培养节约意识、艰苦朴素精神,督促子女按时寄钱回家。
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不负责向乙方退费:
(一)乙方及乙方子女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见习、实习)者;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擅自跳槽、辞职者;
(三)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因严重违纪违法而受到开除或法律处罚者;
(四)乙方子女中途休学、退学、勒令退学、被开除者;
(五)乙方要求子女自行支配勤工俭学(见习、实习)工资的或乙方子女自己要求支配勤工俭学(见习、实习)工资的。
四、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甲方用办学资金向乙方退费:
(一)乙方子女符合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条件,同时,乙方及乙方子女要求参加勤工俭学(见习、实习)而甲方又不能安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