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应募方:__________(志愿者)(以下简称甲方)
招募方:__________(施区、市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西部计划。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的遴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全国项目办审定确认,甲方入选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服务期为______年。
为切实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保证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受全国项目办委托,乙方与甲方就相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入选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经培训考核和体检合格后,在服务期内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2.服务期间,每月享有600元的生活补助(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和一定的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获得服务鉴定和相应荣誉。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的政策支持以及所在区、市和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西部计划,保证本人相关条件的真实性。
2.按照确认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参加集中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统一安排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开展服务,并服从岗位分配。未通过考核的,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西部计划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除不可抗力因素并提出申请,并经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同意,不得单方中止协议。
5.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