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___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___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拒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报酬的___%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时,转让方应将所得报酬的___%交付对方。
第十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以及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一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乙方提供上述作品的二校样一份,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___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___%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应承担改版费用和补偿因此推迟出版所产生的各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1)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元/每千字×千字+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的0. 8 %。作品出版后___日内支付。
(2) 一次性付酬:___元。作品出版后___日内支付。
(3) 版税:___元(图书定价)×___ % (版税率)×销售数。原则上按印次结算。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有权提醒乙方履行付酬义务,若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应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或反复修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___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___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