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乙方为甲方设备安装、联网调测提供必要协助。
3) 甲方如未向乙方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在催告10日后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甲方缴清所有款项为止,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在合同履行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网络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应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业务的恢复,尽量缩短业务受影响的时间。
5) 乙方有保障甲方所租用互联网带宽正常使用的责任。乙方保证租赁给甲方的互联网接入每月因故障中断的不可用时间小于4小时(不得人为恶意造成中断)。如果中断不可用时间超过4小时,甲方将扣除部分租用费以约束乙方行为。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以不可用时间每超出1小时,乙方将扣除甲方每月该条数字电路租用费的2%,按次递增,当中断时间累计25小时或以上,扣除当月租用费的50%。乙方必须高度重视,不得无故拖延故障修复时间,更不能恶意造成中断。不可用时间以双方运维部门确认影响电路的时间计算。若故障原因在于甲方设备以及甲方人员操作不当或数字电路链路中断,乙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遇有乙方线路扩宽、线路更换等线路改造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线路中断,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线路中断,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战争、政府行为、政府禁令以及其它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四、费用:
(一)一次性收取:
1)数字电路初装费____元;
2)HDSL线路延长设备____元;
3)购买数字电路两端G.703/V.35转换MODEM费用____元;
4)加急服务费____元(甲方若支付该费用,则乙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开通业务,过期开通原银退还)。
合计:________元。
(二)月付费:
1)线路开通甲方确认过后____互联网接入带宽费____ 元/月。
2)每月链路费____元/月,由甲方每月向中国电信支付。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____个工作日内开通业务。
自甲方系统正常运行____周 后,甲方必须在五日内缴纳本月费用,记入乙方帐户。(此后每月的____ 日为计费日)
如遇乙方有资费政策调整,乙方与甲方协商相应的调整幅度,确定相应资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