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第九章 双方职责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职责
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发展计划及提供经营指导;
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计划的制定;
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十四条 乙方职责
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拓展;
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区域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及维护;
区域市场的监督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第十章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第二十五条 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