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或维护网站期间,应提供相关制作资料协助乙方建设或维护。
第三条 :免责情况
1、因地震、雷电、水灾、火灾、动乱、战争、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不能有效地为甲方提供服务时。
2、由于电信部门的通信线路施工、维修、破损、中断,或供电部门停电,及其它因为邮电、电力部门的原因导致的信号中断;由于国际卫星线路、国际INTERNET主干网的原因导致的信号中断。
3、 以上情况持续时,甲方应对此状况表示谅解。乙方应尽力、尽早的恢复甲方网站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同的起始、延续、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产即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满时,双方经协商可终止本合同,但要提前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就终止时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后,本合同方可终止。在没有正式收到书面通知表明终止意向时,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依此办理。
第五条 :双方的承诺
1、在合同期间,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都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本合同的内容或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不论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结束以后,甲乙双方都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签定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资料。
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及保证
1、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不得进行任何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络上散布、传播具有黄色、反华、危及我国主权及安全的信息。
2、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不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滥用他人帐号、窃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均不得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经反复协商无法妥善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