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 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以及鉴于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硬件、电信部门调整等引起的事件。)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 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十、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 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乙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届时将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
十一、联系人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接发信函、发票及双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备件,负责书面通知甲方改变已约定的项目等工作;同时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变更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联系人: (技术) 乙方联系人:(技术)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联系人: (客户) 乙方联系人:(客户)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十三、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