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国家863计划保密课题协议书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体现国家目标的战略性科技计划,事关国家安全与利益。其保密课题相关的秘密事项系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保密课题依托单位在实施保密课题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履行以下保密责任。
第一条 本协议的责任主体为保密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系指课题组依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隶属于保密课题的子课题依托单位具有相同的责任。依托单位不仅承担自身的保密责任,还承担对相关课题组保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能。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于863计划保密课题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专利与成果管理以及后续开发。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该课题的保密期限一同终止。
第三条 863计划保密课题的保密内容:
1、科研经费的预算;
2、课题名称、实施方案、报告、总结、实施情况;
3、重要研究成果、技术关键、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资料、原型样机、模型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和来源;
4、需要保密的科研实验室、实验装置、专用设备、软件和设施;
5、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 保密课题依托单位应承担的保密职责
1.将课题保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议程,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设专人重点管理,确定涉密人员、课题的知悉范围、保密要点、要害部位。
2.根据课题进展与技术发展,提出课题与成果定密与保密期限变更建议。
3.对保密课题研究工作所使用的工作场所、装置、设施、媒介提供保密措施。
4.负责对在保密期限内调出课题组或课题依托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其保管的保密载体应按规定移交保密载体保管部门,不允许其利用掌握的保密课题技术从事其他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直到解密为止(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保密课题取得的成果,执行《国家秘密技术持有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6.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检查纠正保密工作中的偏差,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报领域办公室。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应主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尽快向保密归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