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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协议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 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  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 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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