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投资者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2. 网上交易的开通、变更与终止提示:甲方欲开通或终止网上交易手段,须依据《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

  3. 支付业务提示

  甲方须依据《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资金支付事宜。

  4. 设备提示:甲方应具备本协议约定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

  5. 密码提示:

  甲方用于网上交易的密码与柜台委托的交易密码一致。

  6. 委托提示:

  a) 甲方网上远程下达的委托,以乙方的系统记录为准。

  b) 客户使用网上交易,需自行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

  7. 委托受理时间提示:

  认购期内,基金当日委托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17:00,如甲方17:00后提交委托申请,则乙方视甲方的委托申请为次日的申请,但认购申请中选择当日为有效期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在开放日,基金当日委托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下午15:00,如甲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请,则甲方的委托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处理,但申购申请中选择当日为有效期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委托申请的时间以乙方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 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 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 因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通过约定的委托手段无法下达申请委托时;

  5. 因甲方设备或通讯故障或设备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致使乙方未能按时收到或者收取甲方的申请信息不完整;

  6. 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导致交易密码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

  7. 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

  1. 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本协议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网站及营业场所或以其他乙方认为可行的方式通知。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甲方的认可,但乙方增加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服务内容除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