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15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13、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上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担保网上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上服务不会中断。
四、协议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