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培训考评委托协议
甲方: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考评管理办公室
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设立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考核辅导站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培训考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审核乙方提交的申办资料。
2.监督乙方执行《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培训考评管理办法 》。
3.向乙方提供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及招生简章。
4.审核乙方招生公告及监督学员注册管理。
5.审核乙方提交的聘用师资人选名单及学员申报资料(报名表、学历、职称复印件)。
6.进行考试命题并监制试卷,选派考试、论文答辩的巡考人员。
7.对成绩合格的学员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上报。
8.对乙方的培训考评工作进行抽查,经查不合格将取消辅导站资格。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培训考评工作,保持与甲方的沟通与联系。
2.制定培训考评教学实施方案,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有效。
3.按照甲方规定负责授课师资资格和报考学员资格的初审并报甲方。
4.乙方的公开宣传广告、招生公告等应于正式发布前提交甲方审核,经确认后方可发布。
5.按照以下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安排考试时间:
高级经营师:
1)专业课72课时
《现代企业经营学》(36课时)《现代企业经济分析》(36课时)
2)专业讲座(24课时)
3)论文辅导、答辩(40课时 )
经营师、助理经营师:
1)专业课(经营师56课时、助理经营师48课时)
《经济师概论》(8课时)
《经营理论与实务》(经营师48课时、助理经营师40课时)
2)专业讲座(24课时)
3)论文辅导、答辩(24课时)(助理经营师作调研报告的辅导,没有答辩要求)
6.理论考试时间均为二个半小时。考试、阅卷须在甲方监督指导下进行。理论考试单人单桌。考试开始时向学员展示密封试卷并当场拆封,监考人和阅卷人不得借、聘与学员经常接触的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后,阅卷开始前方可拆封标准答案,甲方视情况对各考场进行抽查。
7.聘请的授课教师应以当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为主,聘请的授课教师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授课教师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