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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样式一)

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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