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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租赁合同范本

  (九) 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十) 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十二) 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十三) 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十四) 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十五) 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  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十六) 《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
  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十七) 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存证。

  立租约人:
  出租人(业主):      承租单位名称(租客)(盖章):    见证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清单/Establishment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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