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融资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20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即委托人),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来________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人民北路________号(以下称甲方,即代理人)
鉴于:
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6.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
2.2 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代理
3.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的________项目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3.3 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