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模特或被摄者):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摄影师):_______ 地址:_______
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许可乙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用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在不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
口 公开展览
口 发表、出版
口 参加影赛、影展
口 商标、广告
口 进行改动或加工,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二、 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____元人民币。
三、 本协议有效期为
四、 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填写)-------------
我是上面签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执行上述许可声明。我同意上述所有的内容,没能任何保留。
签名:_______(父母或监护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如模特或被摄者系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此份“合同”上签名。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名执一份为凭。
普通肖像许可使用说明
经过慎重考虑,我(模特或被摄者姓名) 接受这笔酬金____元人民币。作为回报,我声明同意(摄影师姓名) 他或她的雇主、受让人、权利继承人及法定代理人以任何使用形式和表现手法在任何媒体上使用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或照片,同意将这些图片或照片进行任何改动和加工
(包括拼贴、剪辑、漫画、雕刻、雕塑、或用任何介质制作演绎作品),用于发表、出版、展览及商标、广告和任何其他合法目的。任何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作品或制品完成之后,无须再经我审定和批准。我确信,摄影师本人、他或她的雇主、受让人、权利继承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有关作品或制品完成过程中对本人肖像所作的改动和加工均属合理范围,但旨在使本人遭受羞辱的制作行为除外。我确信,摄影师对他所拍摄的带有本人肖像的摄影作品享有版权,对于因复制发行这些作品而产生的收益本人不主张权利,复制发行这些作品亦不构成对本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我已是成年人________,有权签署此份声明。我确信,此份声明将对我本人、我的法定代理人和雇主发生效力并不可变更。我已通读此份声明通晓其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