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及时办理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
(二)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
劳动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七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