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期举办相关的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十一条 准专卖店(美容院)的权益:
(一)享受本店营业额_____%的佣金;
(二)享受总部的返利奖励;
(三)享受附属店销售业绩提成奖励_____%\_____%\_____%。
(四)有权申请开设专卖店。
第三章 专卖店(美容店)
第十二条 经营满_____个月,且业绩_____个月合格的准专卖店,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并签定特许专卖合同,则转型为专卖店(美容院)。
第十三条 获得专卖店(美容店)的条件;
(一)首批准专卖店(美容院)优先审批;
(二)运作良好、经营者心态优良者优先审批;
(三)缴纳加盟费_____元(首批专卖店可获得减免);
第十四条 专卖店(美容院)的权益:
(一)享受本店营业额佣金_____%;
(二)享受总部的返利奖励;
(三)享受附属店销售业绩的提成奖励;
(四)享受总部业绩额净值_____%的加权分红 (每年_____个月以上合格专卖店享有);
(五)享受特许经营权(含统一标识、统一的门店装潢、设计、CIS识别系统等);
第四章 义务
第十五条 应严格履行购销合同或特许专卖合同,保护产品品牌和专卖品牌,自觉维护其声誉,不得进行任何可能使公司信誉受损的不道德行为。公司保留自主判定店主是否有不道德的行为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严格遵循以“全国统一零售价”零售产品的原则,不得私自降价倾销商品,扰乱市场价格不得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改变,如再包装、重贴价格等。
第十七条 牢记“四项基本原则”,在其经营范围内负责业务员的学习、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将公司的新资讯告知业务员。
第十八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