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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机租用协议(样式三)

  (一)乙方的权利
  1. 乙方通过自行注册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以及甲方提供的FTP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空间,并利用虚拟空间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任何违法活动。乙方对其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①.利用任何形式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带有可以链接到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的垃圾邮件、广告等。
  ②.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如聊天室、广告交换、在线游戏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给甲方或甲方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甲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甲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甲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甲方服务器或者甲方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③. 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为;
  ④.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甲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⑤. 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甲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⑥. 其他超出乙方在线提交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乙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和甲方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乙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虚拟主机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6. 乙方应自申请的虚拟主机开通后向乙方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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