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方按乙方传真之售价向乙方客人收取房费,乙方客人同样享受甲方酒店为客人所提供的如:健身、 餐饮、娱乐服务同等优惠待遇。
六、乙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十二时前,如超过中午十二至下午六时,须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六时,须加收全天房费。
七、每月初,乙方将上个月订房核对清单传于甲方核对,如夜间数有出入时,以甲方前台接待处和前台收银记录为准。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住或和住半天未付全额房费的,不列入乙方夜间为数。在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个月订房佣金以电汇或邮寄的方式返还乙方,乙方按实际金额开税务发票,以邮寄的方式给甲方联系人。
八、在甲方客房紧张的情况下,甲方优先保障乙方客人预订的房间:乙方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甲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乙方可以直接发传真至甲方前台接待(销售部预订传真号码为:________;前台预订电话:________或________或转销售部)甲方前台预订部按乙方传真内容予以接待。
九、为了更好服务客户,甲方前台咨询处24小时提供查询或核实工作,乙方可随时了解客户意见及了解客人入住情况。
十、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价格保密,不得将协议底价外泄。
十一、如其中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十二、协议价格随市场变化及乙方销售房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方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执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至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