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支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附件
7.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
7.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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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 承揽方 │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税 号: │ 税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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