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服务合同(笔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翻译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1.标的
2.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成第1条规定的译稿。
3.译稿的交付形式
译稿可以磁盘、电子邮件、传真或打印形式交付。打印费为贰元/张,打印费为 元。如需送稿,送稿费为 元。
4.翻译费和排版设计费
以中文为基础确定翻译费。对于可用电脑确定字数的翻译,单价为每千字人民币 元,总字数为 ,翻译费为 ,翻译费=单价X总字数/1000。 字数为WORD文件中,菜单“工具”的“字数统计”的“字符数(不计空格)”所显示的数字。当原稿为复印件、传真件等,无法由计算机统计字数时,单价为 元/页, 原稿页数为 ,翻译费为 元。翻译完成后,乙方根据本条款计算出翻译费。
排版设计费为 元。
5.总价
总价为翻译费、排版设计费、打印费和送稿费的合计,为 元。
6.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翻译完成后,定金作为总价的一部分,折抵总价款。
7.付款
当甲方支付第5条规定的总价款后,乙方即交付译稿。
8.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