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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示范文本(2004标准版)


合同登记编号:××××××

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示范文本(2004标准版)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04年11月印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使用说明

  本《示范文本》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四、对合同条款及专业术语理解不一致的,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定义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描述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六、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八、保密与非竞争
  九、项目培训与服务
  十、系统保证和维护
  十一、项目变更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十四、其它
  十五、争议解决
  十六、合同的生效、解除
  补充条款
  附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开发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资质名称: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编: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_________(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
  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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