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