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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柜租用及其它网络产品相关业务代理合同

  4.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3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付款/结算方式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押金金额是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代理应该至少完成______个机柜的销售额,该笔押金将于该合同终止之日后全额返还。如果没有完成______个机柜的销售额,则按差额每个______元从押金中扣除。
  5.2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5.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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