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向乙方提供其在网上支付结算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五、乙方须在乙方网站的支付页面(网上收银台)的显著位置嵌入甲方提供的关于支付业务的LOGO图形链接,及甲方提供的甲方网站上的用户帮助页面的链接。
责任与义务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准确、实时地将乙方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乙方。甲方对其支付服务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承担且仅承担因此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合同法》规定之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损失时,甲方免除本条款所述责任,但应对乙方提供书面证明资料并协助乙方寻求补救办法。
2. 每个正常工作日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的交易和结算数据,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乙方帐户。
3. 负责为乙方提供交易信息查询功能。
4. 负责受理涉及甲方支付平台运转问题出现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纠纷。
5.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技术工程师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映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6. 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一般应提前七天告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支付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但对改进服务事项,应在甲方网站上提前七天公示。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
(1) 与客户串通诈骗资金;
(2) 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在线支付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
(3) 乙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
(4) 乙方网站上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即乙方客户无法通过乙方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乙方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乙方反馈);
(5) 银行出具的要求中止乙方交易的书面通知。
(6) 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8. 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在此款项未转帐给乙方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帐户。
(1)乙方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关规定并独自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如有散布淫秽、色情等信息内容及其他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甲方有权冻结其经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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