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之间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十一、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履行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各自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其余的义务。
十二、 其他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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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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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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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时间:│年 月 日 │签字时间:│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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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开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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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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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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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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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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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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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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