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市 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
1.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乙方是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为了避免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及其不良后果,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达成了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定义
1.1 甲方包括
1.2 乙方包括
2.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现在公司上市时不构成同业竞争。
3.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以后也不从事与甲方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4.双方协商处理避免同业竞争事宜。
5.双方协商乙方今后从事新业务与甲方构成同业竞争的处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