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综合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省××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省××市××路××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筹)
住所:××省××市××路××号
鉴于:
(1)甲方为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颂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乙方是经政府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在设立后,需要甲方提供某些相关的服务或供应。
为明确甲、乙方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定义
1.1 甲方,除××集团公司以外,还包括其附属企业。
1.2 乙方,即××股份有限公司(筹),还包括其成立后所拥有的附属企业。
1.3 附属企业,是指甲、乙双方现在及以后(亦即存续期间内)所拥有的全资企业、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及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
2.基本原则
2.1 甲、乙双方确认,将依照市场原则,即公平竞争、等价有偿的原则提供相关服务和供应。
2.2 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或供应均为非固定、非排他性的,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以上服务和供应。
3.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供应
3.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和供应。
3.2 甲方提供的服务和供应包括就餐、宿舍、取暖等后勤保障服务及生产辅助方面的某些服务和供应,具体见附件。
3.3 甲、乙方双方确认,除已列入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服务和供应外,如果乙方在其生产经营和生活中还需要甲方提供其他服务或供应,甲方在拥有该等设备及能力的前提下,不得无故拒绝。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确立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补充附件,与其他附件拥有相同效力。
4.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4.1 乙方应就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或供应,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4.2 如果未对某一项服务的付款时间作出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便为甲方提供服务或供应后1个月内。